提摩太前書 第3章
1. 「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,就是羨慕善工。」這話是可信的。
2. 作監督的,必須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有節制,自守,端正,樂意接待遠人,善於教導;
3. 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溫和,不爭競,不貪財;
4.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(或作: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)。
5.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?
6.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,恐怕他自高自大,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。
7.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,恐怕被人毀謗,落在魔鬼的網羅裡。
8. 作執事的,也是如此:必須端莊,不一口兩舌,不好喝酒,不貪不義之財;
10. 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,若沒有可責之處,然後叫他們作執事。
11. 女執事(原文作女人)也是如此:必須端莊,不說讒言,有節制,凡事忠心。
12.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13. 因為善作執事的,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,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。
14. 我指望快到你那裡去,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。
15. 倘若我耽延日久,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。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,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
16. 大哉,敬虔的奧秘!無人不以為然:就是神在肉身顯現,被聖靈稱義(或作:在靈性稱義),被天使看見,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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