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拉記 第2章
1.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到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,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,各歸本城。
2. 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、耶書亞、尼希米、西萊雅、利來雅、末底改、必珊、米斯拔、比革瓦伊、利宏、巴拿回來的。
3. 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: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;
6. 巴哈摩押的後裔,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二名;
25. 基列耶琳人、基非拉人、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;
40. 利未人:何達威雅的後裔,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。
42. 守門的:沙龍的子孫、亞特的子孫、達們的子孫、亞谷的子孫、哈底大的子孫、朔拜的子孫,共一百三十九名。
43. 尼提寧(就是殿役):西哈的子孫、哈蘇巴的子孫、答巴俄的子孫、
55.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,就是瑣太的子孫、瑣斐列的子孫、比路大的子孫、
57. 示法提雅的子孫、哈替的子孫、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、亞米的子孫。
59. 從特米拉、特哈薩、基綠、押但、音麥上來的,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;
60. 他們是第來雅的子孫、多比雅的子孫、尼哥大的子孫,共六百五十二名。
61. 祭司中,哈巴雅的子孫、哈哥斯的子孫、巴西萊的子孫;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,所以起名叫巴西萊。
62. 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,卻尋不著,因此算為不潔,不准供祭司的職任。
63. 省長對他們說:「不可吃至聖的物,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。」
65. 此外,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,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。
68. 有些族長到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地方,便為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,要重新建造。
69. 他們量力捐入工程庫的金子六萬一千達利克,銀子五千彌拿,並祭司的禮服一百件。
70. 於是祭司、利未人、民中的一些人、歌唱的、守門的、尼提寧,並以色列眾人,各住在自己的城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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